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学前教育方针,对[3-6岁]幼儿实施科学的保教工作,其核心职责是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科学保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同时负责幼儿在园期间的保育与教育、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幼儿健康、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发展、做好家园共育,形成教育合力、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办园水平。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共有办公处、保教处、保健处、总务处、财务处、园长室共六个处室。。

(一)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增加1个,增长100%。变动原因: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是2023年新成立单位。

(二)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较上年增加1个,增长100%。独立核算机构主要变动原因: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是2023年新成立单位。

(三)人员情况

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是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4年10月调入15人,2024年9月调出1人,调入3人,现有人数17人。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人,增长100%,2024年退休人员人数为0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公开-09表)

上述各表详见附件,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03.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3.6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是2023年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0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6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0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3万元,占29.89%;项目支出633.50万元,占7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0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03.6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于2023年底新设立的预算单位。因此,2023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基数为零,2024年度所有收支均为新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3.6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于2023年底新设立的预算单位。因此,2023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基数为零,2024年度所有收支均为新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40.05万元,占9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万元,占3.26%;卫生健康支出14.11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20.04万元,占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90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79%。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88万元,支出决算为84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教楼扩建项目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年初履行审批程序后追加了投资所致。该项目已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有效提升了本园的硬件设施水平与保教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年初预算数由系统自动生成,实际的医保缴费基数与系统存在差异,故预算和决算数有少许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月医保基数下调,整体人员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调出1人,调入3人,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6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于2023年底新设立的预算单位。因此,2023年度我单位人员经费基数为零,2024年度所有人员经费均为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于2023年底新设立的预算单位。因此,2023年度我单位公用经费基数为零,2024年度所有公用经费支出均为新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电费、水费、印刷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于2023年底新设立的预算单位。因此,2023年度我单位培训费基数为零,2024年度所有收支均为新增。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8个,涉及资金62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达成良好,收支账目清晰。收入均为财政拨款资金,且能够按时足额入账,为我校开张正常的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支出上,严格遵循预算规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各项开支分类明确,决算报表如实反映资金流向,与年初预算偏差极小,确保财务运转规范有序。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绩效增量、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绩效增量”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623万元,执行数为0.5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绩效增量0.56万元。从成本指标实现程度及趋势、产出指标实现程度及趋势、效益指标实现程度及趋势、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及趋势4个方面开展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已达成,无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增量绩效发放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增量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部门按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覆盖率达到100%,教师待遇有所提高,工作积极性有所加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绩效评估发现,多数目标达成良好。资金发放方面,精准到位率高,依每人每月380元的标准发放,确保公平公正,稳定教师队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已达成,无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预算编制的双重复核机制,确保补贴项目无遗漏、金额计算准确无误,从源头上避免因疏忽导致的资金缺口。在遇到资金筹措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教师群体说明情况与预计解决时间,主动沟通有助于缓解焦虑和误解。

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1.71万元。实现程度良好,补助资金按预算足额下拨,未出现超支情况,且近年呈稳定态势,保障了政策落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已达成,无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预算编制的双重复核机制,确保补贴项目无遗漏、金额计算准确无误,从源头上避免因疏忽导致的资金缺口。在遇到资金筹措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教师群体说明情况与预计解决时间,主动沟通有助于缓解焦虑和误解。

4.“乡村教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84万元,执行数为2.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乡村教补贴0.65万元。实现程度良好,补助资金按预算足额下拨,未出现超支情况,且近年呈稳定态势,保障了政策落地。趋势上,随着乡村教育受重视,资金投入有望持续稳中有升,以适应物价等变化。实现程度较高,补助精准覆盖在岗乡村教师,发放及时率逐年提升,偏远地区教师留任率显著提高。超九成教师表示满意,家长对教师工作认可度也因补助提升。后续持续优化服务,满意度有望再创新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已达成,无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精准发放,确保“补到位、不遗漏”,规范资金监管,确保“用得明、管得严”,提升资金实效,从“发补助”到“稳队伍”。

5.“202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班主任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202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班主任津贴2.2万元。津贴预算安排合理,资金按规足额拨付,近年维持稳定,保障政策执行。精准发放至各班主任,发放时效逐年加快,稳定了班主任队伍。效益指标成效显著,班级管理更精细,幼儿行为习惯养成更佳,家园共育更紧密。满意度指标亮眼,超九成班主任满意,家长对班级工作认可度大增。后续持续优化发放流程、完善考核,推动幼儿园教育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已达成,无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界定发放对象与标准,杜绝“大锅饭”,完善考核机制,以“绩”定“补”, 强化结果应用与实效评估,闭环管理。

6.“2024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3万元,执行数为597.625456万元,完成预算的8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83万元。项目预算安排合理,未出现超支。保教楼的新建改善了幼儿园条件,食堂改造让饭菜质量和卫生状况提升,家长对幼儿园饮食放心度增加,促进家园关系和谐。长远来看,着力解决河二幼室内外活动空间不足问题,全面优化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为河西堡镇提供更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幼有所育”民生目标的实现。推动学前教育良性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目标未达成,设施设备已经购置并使用,食堂改造也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保教楼扩建工程在2024年底已竣工验收,但是工程结算还未完成,致使付款进度未到达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从“被动分配”向“主动规划”转变(靠项目库和前期工作)。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靠全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从“碎片化”管理向“全周期”系统化管理转变(靠信息化和制度整合)。

7.“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5万元,执行数为1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13.65万元。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拨付及时足额,严格把控成本,未出现资金浪费或超支现象,保障项目稳定运行。教学资源极大丰富,绘本、玩具等采购量满足教学需求,使用率高。园内设施改善明显。教师、家长及幼儿满意度均超90%,对项目实施高度认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津补贴。所以在使用过程中一定得按要求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研读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支出,着力提升幼儿园的办学质量。

8.“幼儿园保教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2万元,执行数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2.18万元。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拨付及时足额,严格把控成本,未出现资金浪费或超支现象,保障项目稳定运行。教学资源极大丰富,绘本、玩具等采购量满足教学需求,使用率高。园内设施改善明显。教师、家长及幼儿满意度均超90%,对项目实施高度认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近年来幼儿人数持续下降,保教费也持续减少,幼儿园公用经费略显短缺,对幼儿园持续发展存在一些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宣传,加大招生力度,增加保教费收入项目。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覆盖率达到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幼儿园绩效自评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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