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党的建设、党务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法治建设、普法、禁毒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下属单位企业日常党务、政务工作和联系村帮扶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信息等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工作纪律、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意见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联系机关工会、老干部、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2.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目标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组织研究提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新型城镇化、地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研究拟定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负责本行业国家安全工作。

3.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及政策建议;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草、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商贸物流项目及资金;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备案、节能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建设项目的实施和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及项目管理工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推进跨区域经济合作;负责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4.负责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权限内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做好“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承担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币国际商业贷款规划;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负责项目的采集考察、筛选论证、储备推荐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综合拟定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科技装备行业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风电、水电、电网、煤炭、石油天然气及能源科技装备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供需平衡和能源综合信息统计发布;贯彻落实国家供用电产业政策;贯彻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工业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备案;拟定全县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新技术项目的监管及有关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申报和管理;负责建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县直部门(单位)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县加油(气)站、充电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和环境保护有关重大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和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及相关制度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落实粮食安全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物资调运;督促企业落实仓储技术规范,推广先进适用的节粮保粮科学技术,开展节粮减损的宣传展示活动;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管理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工作,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粮油普查、“一符四无”粮仓建设和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油及重要消费品市场监测预警、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协调指导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监督检查范围内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标准;监管原粮质量与卫生,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承担粮油购销市场的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和全县粮油质量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及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以及“12325”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转办、上报、通报和回访工作,负责跟踪、督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和结果反馈;组织开展粮食流通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8.负责组织拟定全县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制定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部门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考核、督办落实;承担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制定分解、分析检测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建立完善城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指导乡镇和行业部门规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组织开展“诚信永昌”建设。负责编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拟定年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意见;承担有关小城镇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职能。负责“八五”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涉法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核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单位权责清单、政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类清单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9.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定的政策性相关文件;组织拟订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上管理的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任务,组织实施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综合协调价格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

10.牵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农村经济与区域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和产业资环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营商环境建设股、价格与收费管理股、国防动员股、民营经济发展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永昌县价格监测调查中心(永昌县价格认证中心)。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4个:永昌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永昌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永昌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永昌县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永昌县军粮供应站)。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39.1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839.1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9.1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839.1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749.02万元,占40.73%;项目支出1090.12万元,占59.27%;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839.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70.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749.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03万元,增长0.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支出8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90.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8.27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新增补齐粮食风险基金251.84万元、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142.73万元、粮食安全监督检查费用10万元。减少项目前期费180万元、“双碳”意见及方案编制费用、招商引资专项经费35万元、粮库信息化省级项目103.3万元、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经费10万元、粮食执法监管及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3万元,增减相抵扣,项目资金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项目前期费20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项目1.县级储备粮食管理费用、轮换费用、贷款利息611.55万元;项目2.补齐粮食风险基金251.84万元;项目3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142.73万元;项目4.粮食安全监督检查费用64万元。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57.5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9.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万元,原因是2025年第一批省级重大项目前期费省级基建投资资金列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6万元,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4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万元, 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养老金缴费基数增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社保缴费基数增大。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0.52万元,比2024年减少4.14万元,原因是基础绩效奖从医保基数中扣除。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比2024年减少2.13万元,原因是基础绩效奖从医保基数中扣除。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3.9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大。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6.7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2.73万元,原因是新增县级储备粮轮换费用142.73万元,粮食安全流通监督检查经费1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51.8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51.84万元,原因是2024年无此项目预算。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611.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9.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84.25万元,下降82.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剥离。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7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39.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我局办公用房为占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房屋,面积442.86平方米,账面面积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03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324万元。主要是人防结建费、原粮食局房租收入,分别计划征收260万元、64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我局涉及项目5个,下面以县级储备粮管理费用、轮换费用、贷款利息为例,说明我局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县级储备粮管理费用、轮换费用、贷款利息

1、项目概况: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下达市县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甘粮计〔2009〕6号)、《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市县级储备粮增储计划的通知》(甘粮发〔2018〕27号),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关于下达金昌市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金粮购〔2009〕7号)、《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市县(区)级储备粮增储计划的通知》(金粮发〔2018〕28号)、《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新增县区级储备粮收储计划的通知》(金粮储〔2022〕27号)精神,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有关文件要求,完成我县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和轮换任务。

2、立项依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5〕68号)

3、实施主体:永昌县东盛粮油有限公司

4、实施周期:项目自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 12个月

5、实施计划:根据县政府下达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成品面粉承储任务,完成县级储备小麦17500吨、应急成品面粉880吨、储备油330吨,完成8500吨储备粮轮换。

6、年度预算安排:611.5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完成全部县级储备粮承储指标;严格执行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8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是: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还不完善,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监督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的方法上存在一些不足,使监控结果缺乏一定的准确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2024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到位、拨付及时。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3个,压减率37.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7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6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反映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6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9、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70、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7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批复表.xlsx

附件3.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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