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昌县城郊林场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城郊林场2012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县编委批复,正式成立永昌县城郊林场,为副科级定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现林场下设城郊苗圃、毛卜喇苗圃、六坝苗圃、水云山、金永高速、污水厂、百里生态资源管护站7个,管辖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85617.5亩,其中纳入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面积74661亩,是我县西部和北部风沙沿线主要的天然防风固沙屏障,对改善永昌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城郊林场是永昌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06.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39万元,增长48.5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0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7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0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11万元,占55.16%;项目支出406.62万元,占44.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0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6.39万元,增长48.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工资、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39万元,增长48.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工资、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万元,占10.52%;卫生健康支出21.35万元,占2.35%;农林水支出751.27万元,占82.85%;住房保障支出31.42万元,占3.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2万元,占0.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7万元,支出决算为9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工资,补缴民生人员社保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3.63万元,支出决算为75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增工资、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支出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后期市财政局增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51万元,增长62.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1156.14%,主要原因是林区管护面积增加,水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中一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森林防火及日常巡护等,一辆主要是用于森林消防防火专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0个, 二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10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及时完成林区日常管护抚育工作,按时缴纳水云山资源管护站、污水厂资源管护站、百里生态资源管护站、金永高速资源管护站、G570资源管护站等水电费,确保林区林木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百里生态管护电费、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县域内国土绿化管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39万元,执行数为9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林区抚育管护工作;二是完成病虫害防治工作。

2.“百里生态管护电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1万元,执行数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当年百里生态管护站林区电费及时缴纳。

3.“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2万元,执行数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采购,货物验收入库。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永昌县城郊林场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城郊林场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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