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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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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委政法委内设职能股(室)4个,即办公室、维稳协调指导室、综治协调指导室、反*教协调指导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委政法委未设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县委政法委下设事业单位1个,即永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67.1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333.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5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33.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282.52万元,占84.69%;项目支出51.05万元,占15.31%。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333.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282.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4.32万元,下降7.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有1人公用经费划拨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8人公用经费标准按事业人员核算。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4.04万元,减少48.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制度,支出紧减。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网格员队伍补助经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经费。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举办培训班费用。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9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63.21万元,减少67.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制度,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4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4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台式计算机2台,金额约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网格员队伍补助经费
1、项目概况:对全县行政区划社区按照每300-500户左右划分为一个网格、农村每个村划分一个网格、规模较大、相对独立的单位、园区等划分为专属网格,每个网格配置1名专职网格员,从事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区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内容的网格服务。
2、立项依据:《甘肃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甘政法发〔2023〕2号)
3、实施主体:中共永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实施计划:按月给予全县332名网格员专项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35.0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给予网格员相应的补助,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对网格内的涉稳信息和社会治理有关问题进行信息收集、调解处置、及时报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网格内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个,压减率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部门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本部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中共永昌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